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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过度治疗宫颈糜烂


日期: 2010 - 03 - 19   作者:   来源: 三九健康网   责编: 丁丹凤   阅读次数:
本文摘要: 宫颈糜烂是宫颈柱状上皮外移,其不是病理改变,属于宫颈生理变化。

  据调查, 60.46%的网友表示自己患有轻度的宫颈糜烂,而与此同时,65.39%的网友表示自己没有治疗宫颈糜烂

  “宫颈糜烂”只是生理变化

  对此“悬殊”的一组数据,教授认为:“其实‘宫颈糜烂’这个提法本身就不正确的,正确的提法应该是‘宫颈柱状上皮外移’,其不是病理改变,属于宫颈生理变化。”

  所谓的“糜烂”是如何定义的?其指的是在阴道镜下观察得到的图像,所谓的“糜烂”实则为被完整的宫颈管单层柱状上皮覆盖,柱状上皮菲薄,其下间质呈红色,肉眼看上去则认为是“糜烂”,当并非是上皮脱落、溃疡的真性糜烂。

  “宫颈糜烂”是医生的错!

  因此,对于那些没有症状的,只是通过阴道镜观察发现“糜烂面”就判断为“宫颈糜烂”的情况,这实则是临床医生的一种过错!

  “关键并不是患者如何看待这个诊断的问题,而是临床医生对此还有太多的误区。本来也不是患者提出要治疗宫颈糜烂的,她们怎么会知道这个名词呢?是医生在不断地提示她们这样的‘疾病’。只有医生的观念改变了,患者才会正确认识这个问题。”

  “虽然现在的教科书已经改为‘宫颈柱状上皮外移’了,但是仍需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使得妇科医生再培训再学习,并予以运用到临床工作中,才有可能减少对于宫颈糜烂的错误认识和处理。”

  “宫颈糜烂”过度治疗有害

  之所以说“宫颈糜烂”,那是因为人们将它与“宫颈癌”直接挂钩。对此,“这是一种子虚乌有的联系,二者之间本来就不存在联系。即使‘宫颈柱状上皮外移’合并感染后没有及时的治疗,最差的情况也就是向‘宫颈炎’的方向恶化。”

  导医网提醒,由于部分医生认识的误区,患者自身理解的错误,我国不少地区仍存在着“过度治疗”宫颈糜烂的现状。对此,刘朝晖教授提醒:“大部分的情况是不需要治疗的,只有当宫颈柱状上皮外移‘有症状、合并感染’时,如有无脓性分泌物、是否造成接触性出血,才需要进行正确的治疗。对于‘无症状、未合并’者不应采取治疗,任何一种治疗都是有可能有并发症和危害的,对于不需要处理的治疗了,所带来的任何危害或副反应都是罪过。例如对于本无须治疗的患者采取电环切除术治疗宫颈糜烂,这样可能会导致宫颈功能受损,宫颈内口松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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