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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早产的常见原因


日期: 2012 - 04 - 05   作者:   来源: 中国导医网   责编: qin   阅读次数:
本文摘要: 早产是妊娠满28周,不满37足周间(196日~258日)分娩者。早产占分娩总数的5%~15%。此时娩出的新生儿称早产儿,出生体重为1000~2499g,各器官发育尚不够成熟。

  早产是妊娠满28周,不满37足周间(196日~258日)分娩者。早产占分娩总数的5%~15%。

  此时娩出的新生儿称早产儿,出生体重为1000~2499g,各器官发育尚不够成熟。早产儿中约有15%于新生儿期死亡。除去致死性畸形,75%以上围生儿死亡与早产有关。

  原因

  1.孕妇因素

  (1)孕妇合并急性或慢性疾病:如病毒性肝炎、急性肾盂肾炎、急性阑尾炎、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严重贫血、慢性肾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心脏病、性传播疾病及重度营养不怠等。

  (2)子宫畸形:如双子宫、双角子宫及纵隔子宫等;此外,宫颈内口松弛与子宫肌瘤也易发生早产。

  (3)医源性因素:孕妇患妊高征等产科疾病以及合并有内、外科疾病,因病情需要,必须提前终止妊娠者。

  2.胎儿、胎盘因素

  双胎妊娠、羊水过多、胎膜早破、官内感染、胎盘功能不全、母儿血型不合、前置胎盘及胎盘早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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