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是在无防护性性生活后或者避孕失败后几小时或几日内,女性为防止非意愿性妊娠的发生而采用的避孕方法。
机制:
阻止或延迟排卵,干扰受精或阻止着床。
适应证:
在性生活中未使用任何避孕方法;
避孕失败,如避孕套破裂、滑脱,体外排精失败;
安全期计算错误,漏服避孕药;
宫内节育环脱落;
遭到性暴力;
禁忌证:
已确定怀孕的妇女;
提示:若妇女要求紧急避孕但不能绝对排除妊娠时,经解释后可以给药,但应说明可能无效。
方法:
1)放置宫内节育器
2)口服紧急避孕药
1)宫内节育器:
带铜宫内节育器可以用作紧急避孕方法,特别适台那些希望长期避孕而且符合放环的妇女。一般应在无保护性生活后5日(120小时)之内放人带铜宫内节育器,其有效率可达99%以上。
2)紧急避孕药:
有激素类和非激素两类,适合于那些仅需临时避孕的妇女。一般应在无保护性生活后3日(72小时)之内口服紧急避孕药,其有效率可达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