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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性干燥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日期: 2006 - 06 - 21   作者:   来源: 平安医院   责编:   阅读次数:
本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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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医院联合建议标准(定于1996年)
         主要指标:抗SS-A抗体阳性和(或)抗SS-B抗体阳性。次要指标9项分别是:(1)眼干和(或)口干持续3个月以上;(2)腮腺肿大(反复或持续性);(3)猖獗龋齿;(4)Schrmer实验≤5mm/5分或角膜荧光染色阳性;(5)自然唾液流率≤0.03ml/分或腮腺造影异常;(6)唇腺活检异常;(7)肾小管酸中毒;(8)高球蛋白血症或高球蛋白血症性紫癜;(9)类风湿因子阳性(>1:20)或抗核抗体阳性(>1:20).必须除外其他结缔组织病、淋巴瘤、爱滋病、淀粉样变和移植物抗宿主反应。符合标准中的主要及至少3项次要指标或符合标准中的至少5项次要指标可以确诊为原发性干燥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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