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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病人如何参加社会活动?


日期: 2007 - 03 - 06   作者:   来源:   责编:   阅读次数:
本文摘要:

    肺癌病人经治疗后完全可以担负适当的工作,参加社会活动。但必须在医师进行全面详细检查后,根据病情作出决定。如病人经医师作出彻底治愈的诊断,并且在各器官功能恢复良好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胜任原来的工作。经化学治疗或放射治疗的病人,由于治疗的不良反应如胃肠道反应、骨髓抑制等,常需较长时间的恢复,且对肺功能有一定的影响,有时难以胜任以往的工作量。尤其是体力劳动者,须适当减轻工作量。对于脑力劳动者,一般不影响以后的工作,但不能负荷过重,不能熬夜,须劳逸结合。肺癌病人在治疗期间,如手术、放射治疗后及化学治疗间歇期,应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使体力尽快恢复,又可调整疲乏的身体,并且增加战胜疾病的信心。当然不宜做过于剧烈的运动,活动量宜由小逐渐增大。在过冷、过热的季节,流感流行季节,更应加强自身保护,防止被感染。

    肺癌病人治愈后或在治疗间歇期,只要身体状况允许,尽可能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如癌症俱乐部或其他一些公益活动、文娱活动,投入到社会活动中,增加相互间的交流,可减轻疾病带来的心情抑郁、孤独及焦虑不安,可更快恢复精神状态,更好地配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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