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医政处获悉,国家卫生部审定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中国内地164家的医院中,我市有4家医院上榜。
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在中国器官移植论坛暨《中国肝脏移植手册》首发式上称,此前,中国有600多家医院开展器官移植,由于各地医疗水平参差不齐和管理滞后,暴露出一系列问题。今年5月1日,卫生部颁布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其加强管理,并成立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开展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进行评审,通过了87家医院,同时根据需要指定了77家省级医院开展器官移植。到目前为止,中国内地共有164家医院经卫生部审定批准开展器官移植。
市卫生局医政处人士介绍,今年5月,市卫生局对西南医院等4家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核的医院进行了为期两周的社会公示,在确认无异议后,4家医院被上报批准和指定开展移植手术。
这4家医院是: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重医附一院。通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批准的是西南医院肝和肾移植、新桥医院和大坪医院肾移植手术、西南医院心脏移植、重医附一院肝和肾移植手术被指定开展。
市卫生局医政处人士介绍,指定开展移植手术项目的医院将在一年后进行审核,如果没通过审核批准,将被取消指定开展移植手术项目资格。而对于没有经过国家卫生部批准和指定,擅自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将被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悉,我市此前有多家医院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评审中,重医附属儿童医院等多家医院也曾提出开展移植手术申请。